招商中心
負責制定全區招商引資計劃,組織開展招商引資活動;負責招商項目和招商政策宣傳推介工作,負責客商的咨詢、接待、洽談和跟蹤服務工作;負責建設招商信息平臺;負責區內產業園招商引資工作的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
創業孵化中心
負責為高新技術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提供孵化場地、資金支持、創業輔導、企業診斷、技術產權交易、人才培訓及對外合作交流等綜合性配套服務;負責入孵企業的引進和后續服務工作;負責完善孵化服務平臺建設,為區內科技企業提供增值服務。
宣傳策劃中心
負責全區對外宣傳、形象宣傳、項目包裝、活動策劃、輿情監測及新聞發布工作;負責門戶網站運營維護管理。
城市建設投資公司
負責高新區城市基礎設施、公共事業、基礎產業各類項目的謀劃、設計和組織工作;負責各類工程的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多渠道融合資金;對公司的資產進行運營管理;對區內重點實業項目開展投融資業務和合作。
開發建設投資公司
負責建設用地整理、土地開發建設、經營服務;負責新農村建設、舊城改造開發建設投資;負責自有房屋經營;負責土地開發建設項目的研究及相關信息咨詢。
機場建設處
負責三河通用機場建設工作。
綜合辦公室
負責重要文稿起草,重要會議記錄和紀要編發,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負責文件收發、文印、文書、檔案及印章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保密工作;負責法務工作,負責指導和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信息網絡及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辦公室日常值班工作,綜合情況的上傳下達和信息反饋工作,機關接待、會議活動組織工作,外事工作;負責內部行政事務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黨建辦公室
負責高新區機關黨建工作;負責指導、檢查轄區內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負責黨工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聯系工青婦等群團組織。
社會事務辦公室
負責社會治理工作;負責退役軍人事務;負責統戰、民族、宗教工作,聯系協調區內醫療、衛生、文化、體育單位和協會等社會組織,聯系中省直單位和大專院校。
督察專員辦公室
負責工管委決策部署的督察檢查;負責重點工作的專項督察。
群眾工作中心
負責綜合分析全區信訪形勢及信訪工作狀況,及時向黨工委、管委提出對策建議;負責征集人民群眾意見建議,負責群眾熱線日常服務管理工作;負責辦理人民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查辦信訪案件;參與組織、協調、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參與處理影響社會穩定的突發性、群體性事件;協助公安機關維護高新區機關正常工作秩序。
人力資源管理局
負責訂立人才工作目標,建設、管理全區人才數據庫;負責相關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推薦、選拔、培養和管理;負責博士后工作站等高層次人才載體管理工作;組織全區專業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區人才引進、外埠職工進區戶口遷入申報、勞動人事統計和信息工作;負責建設管理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負責促進就業;負責區內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和社會失業人員、企業富余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貫徹執行企業勞動關系政策,組織實施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和用工備案制度,監督管理全區勞務派遣單位;負責企業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標準政策的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職工權益保護和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負責勞動人事爭議預防、調解工作;負責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處理;負責高新區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負責績效考核工作,執行高新區薪酬制度;負責人事工作。
財政金融保障局
負責匯總編制年度財政收支預算、決算、預算調整草案,辦理年度預算調劑事項,公開預算、決算;負責管理職工個人薪酬;負責管理財政資金及現有銀行賬戶;負責辦理財務收支;負責協稅促收;負責辦理重點建設項目預算評審業務、預算變更及洽商業務、結算審核業務、資金支付業務;負責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管委下屬、實行獨立財務核算的企事業單位財務審計工作。
科技和產業服務局
負責擬定科技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火炬計劃、星火計劃、科技攻關計劃、科技支撐計劃、重大專項計劃、成果轉化計劃等科技計劃項目的組織、申報、實施和管理;負責組織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的申報、認定和復檢工作;負責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園、實驗室、工程中心、技術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等科技創新體系及平臺建設的培育、申報和管理;負責國際國內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對接國家、省、市科技部門,承擔考核認定工作;負責全區企業日常聯系走訪解困工作;負責各區中園建設和企業發展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聯系駐區各金融單位,協調為企業提供金融服務;負責對接省、市相關經濟管理部門,落實各項工作任務;負責各項經濟指標監控、統計、分析及上報工作。
投資服務局
負責省、市重點建設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項目開工協調促進工作;負責外資企業年報和服務工作;負責實際利用外資統計、上報工作;負責服務外包、軍民融合、樓宇經濟等產業發展推進工作。
戰略研究中心
負責全區發展戰略研究;負責產業發展規劃、行業發展計劃研究;負責涉企、惠企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協調指導落實。
國土規劃局
負責制定并上報高新區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土地供應計劃和土地儲備計劃;參與建設項目用地選址;執行市政府分解下達的年度新增建設用地和補充耕地計劃;負責土地轉用和征收征用審查上報;參與燕郊高樓兩鎮土地征收補償工作;負責轉用、征收、供應土地的批后監管;負責國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收儲、出讓、租賃、作價出資等審查上報;負責轉用、征收、供應土地的政府信息公開和征地拆遷補償及供應引發的信訪、復議和訴訟等工作;負責土地勘測定界和地籍檔案信息的查詢工作;負責高新區各類專項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等組織編制、評審、報批、調整和執行監管工作;負責做好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劃撥規劃設計條件、自有用地規劃設計條件的提出工作。
住房建設局
負責建筑市場相關責任主體行為的監督工作;負責工程招投標活動的監管及非國有資金投資工程的直接發包備案;負責報建工程的質量監督、安全監督、監理備案工作;負責具有合法報建手續建筑工程的質量、安全監督、農民工工資清欠、揚塵治理、竣工備案及建筑工程相關責任主體市場行為監督工作;負責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備案;負責施工設備入區備案;負責施工主體資格條件審查和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負責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工作;指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綜合執法局
負責內部工作督察和案件督辦工作;負責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中各類涉法問題的答復、答辯、應訴、聽證主持等工作;負責戶外廣告、市容市貌、背街小巷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及日常巡查工作;負責對違反城市規劃進行建設行為的查處工作;負責公安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兩側人行道及公共場地行為的治理工作;負責渣土車管理、小廣告治理工作;負責數字化城市管理的各類監控、交辦、協調和處置工作;負責環境衛生綜合管理工作;負責環境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工作。
應急管理局
負責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規上限上企業、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監督企業完成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三同時”工作和安全條件審查及安全評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督導考核區內各部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工作;制定高新區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統籌區內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負責協調區內各部門消防檢查、火災預防等工作;負責區內事故接報、統計并配合上級部門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執法檢查。
市政園林管理局
負責區內供電、供水、通訊、郵政、公交、公共照明等公用事業的協調管理;負責排水、污水治理、市政道路設施養護;負責按照上級要求抓好域內河道溝渠管理;負責燃氣、供熱運行保障工作;負責編制園林綠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園林綠化成果普查和統計;負責綠化建設項目質量標準制定,參與園林綠化工程竣工驗收;負責植樹造林、節點綠化、更新補植、區屬公園管理;負責制定園林綠化養護的質量等級、定額標準,檢查考核綠化養護工作。
行政審批局
負責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負責企業和社會投資項目的核準、備案;負責各類規劃方案的審查審批工作;負責高新區規劃審議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負責土地、建設等方面的審批工作;負責全區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規范全區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行為,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負責燕郊政務服務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入駐部門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監督和考核工作;負責對行政審批、政務服務事項投訴舉報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法、違規、違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