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促進和招商合作局
負責省、市、區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工作,組織申報、管理重點建設項目;負責推動重大簽約項目的履約、落地建設;負責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產業轉移項目的對接洽談工作;按要求做好央企對接相關工作;負責制定招商引資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各類招商活動的組織、洽談、協調、服務工作,招商引資項目的篩選、推介和落實工作;負責客商聯絡溝通、接待工作;負責投資環境的宣傳;負責創業孵化中心工作,完善孵化服務平臺建設。
發展改革和科技創新局
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于發展改革和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負責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調節經濟運行,制定產業規劃;負責引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負責發展改革系統債券、資金、項目申報工作;負責第二、三產業非農統計工作,向黨工委、管委會及相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負責擬定科技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科技計劃項目的組織、申報、實施和管理;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產品等的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及科技創新創業平臺的培育、申報和管理;負責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外國專家人才管理工作;負責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負責科技部門對高新區的考核工作;負責落實經濟管理部門工作;負責經濟指標監控、統計、分析及上報工作;負責為駐區企業提供協調服務保障工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負責機構設置、人員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人才工作;負責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負責企業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負責就業創業工作;負責社會保障和社會保險工作;負責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工作;負責開發區黨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負責開發區組織建設、黨員教育和管理工作;負責推進開發區行政體制改革,推行協調高效的管理方式。
財政金融局
擬定、實施高新區財政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參與宏觀經濟調控;負責財政管理,起草、實施財政管理政策性文件及財政支出績效評價;負責本級年度預決算方案的起草、報批、執行;負責本級財政支出業務,管理本級財政國庫業務;負責本級非稅收入、政府性基金、彩票基金、財政票據管理;負責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擬定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負責本級財政社會保障資金、本級國內外政府債務、本級各項產業引導投資基金管理;協調金融機構為區內企業和項目提供融資服務,搭建銀企合作平臺;推動金融創新,引導金融機構開發適合高新區產業特色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制定和實施企業上市培育計劃,推動企業利用資本市場融資發展;為企業上市提供政策咨詢、輔導培訓等服務;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加強信用體系建設,維護金融穩定,防范金融風險;開展金融知識宣傳和培訓,提高企業和公眾金融意識。
黨政辦公室
負責重要文稿起草,重要會議記錄和紀要編發,中心組理論學習;負責文件收發、文印、文書、檔案及印章管理;負責保密工作;負責法務工作;負責外事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負責門戶網站管理;負責區域內重點工作督導檢查;負責宣傳策劃、輿情監測及新聞發布工作;負責黨組織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工會、婦聯、團委等群團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負責自然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研究擬定城鄉規劃政策并監督實施;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負責礦產資源管理;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
住房建設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住房城鄉建設及人民防空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建設領域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建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推動建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推行工程建設標準;組織落實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及全國統一的行業標準;貫徹落實工程建設標準和工程量計量規則工作;貫徹落實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收集工程材料、人工、機械設備使用等市場價格信息;統籌做好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統籌做好建筑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國家、省規定必須招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工作;擬定工程建設、建筑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負責推進建筑節能減排;擬定建筑節能的政策、規劃并指導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筑節能項目;指導和推動建筑節能減排、綠色建筑發展和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信息化;執行建筑工程質量、建筑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法規并組織實施,組織或參與建筑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城市更新、開發工作的組織實施。
城市綜合管理局
貫徹落實上級部門關于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政策;統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改革與發展;統籌做好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國有土地范圍內城鄉規劃管理、城市綠化管理、生態環境管理等相關工作;統籌做好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行為的相關工作;統籌做好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城市道路人行道、公共場地等行為的相關工作;統籌做好市政、公用設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相關工作;統籌做好臨時占用道路審批相關管理工作;負責編制戶外廣告、招牌設置規劃、城市亮化規劃和技術規范;負責戶外廣告和張貼張掛宣傳品的審批、監督和管理,行使戶外廣告業務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審批權;統籌做好大氣污染方面關于露天燒烤、渣土運輸的相關工作;負責數字化城市管理的各類監控、交辦、協調和處置工作;負責生態環境治理工作;負責供電、供水、通訊、郵政、公交、公共照明等公用事業的協調管理;負責排水、污水治理、域內河道溝渠管理;負責市政道路設施養護;負責落實燃氣和供熱行業產業政策、技術標準,編制燃氣、供熱專項規劃并組織實施,編制燃氣、供熱應急預案,燃氣、供熱運行保障管理;負責編制園林綠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園林綠化成果普查和統計,綠化建設項目質量標準制定,參與園林綠化工程竣工驗收;負責植樹造林、節點綠化、更新補植、區屬公園管理;負責制定園林綠化養護的質量等級、定額標準,檢查考核綠化養護工作;負責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基礎產業各類項目的謀劃、設計和組織工作;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實施和管理。
應急管理局
負責指導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擬定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規定,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編制防震減災規劃,組織制定相關規程和標準;負責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管理區內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各部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協調消防工作,指導各級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并組織實施,在救災時統一調度;組織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行政審批局
負責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負責企業和社會投資項目的核準、備案;負責各類規劃方案的審查審批工作;負責高新區規劃審議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負責土地、建設等方面的審批工作;負責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規范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行為,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負責入駐部門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監督和考核工作;負責對行政審批、政務服務事項投訴舉報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法、違規、違紀問題。
社會發展局
負責制定教育體育、民政、衛生健康、文化旅游、醫療保障等社會事業的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聯系、協調教育體育、民政、衛生健康、文化旅游、醫療保障等相關工作,聯系市委巡察辦、交通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等單位,聯系協調燕郊鎮、高樓鎮、迎賓街道、行宮街道、燕順路街道、康城街道;負責退役軍人事務;負責人大、政協、武裝部、統戰、民族、宗教相關工作;聯系協調醫療、衛生、文化、教體單位和協會等社會組織,聯系中省直單位和大專院校;負責國防動員工作。
綜合治理辦公室
統籌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反邪教等工作;負責網格化管理工作;協調推動預防、化解影響穩定的社會矛盾和風險,妥善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受理、轉辦、督辦、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協調解決信訪案件,引導群眾依法有序上訪;負責與各級公、檢、法、司和信訪等部門的協調聯絡工作;負責社會治理工作;負責信訪維穩工作。
三河經開區管理辦公室(三河經濟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
負責統籌、協調、組織、管理三河經開區工作;負責區內經濟社會發展各項數據、指標及工作信息的收集匯總和分析研究,向黨工委、管委會提出意見建議;負責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問題矛盾,督促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落實。
冀公網安備 1310820200039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