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關于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措施》(三政辦規〔2025〕1號)(以下簡稱《措施》)于2025年1月23日由三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現就相關內容進行如下解讀:
一、為什么要制定《措施》
隨著我市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不斷進步,農業面臨諸多機遇和挑戰。一是農業總產值占生產總值比重雖然有所提高,但農業生產效率相對較低,農產品附加值不高,傳統農業經營模式難以適應市場需求;二是資源環境約束加劇,農業資源的短缺、農產品加工行業的政策壁壘,對農業產業發展提出嚴峻考驗;三是農業產業融合發展未形成多元化產業體系,導致農業整體競爭力薄弱。此時,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資源利用率,推動農業產業化發展顯得尤為關鍵。基于以上背景,特制定本措施。
二、《措施》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措施》共有十條,主要從落實土地優惠、提升質量安全、培育龍頭企業、加大農業投資、加強金融扶持、強化成果轉化、穩定銷售市場、鼓勵科研攻關、推進產業集聚、強化榜樣引領等十方面制定,旨在推動全市農業產業發展。
三、《措施》制定的目標
《措施》旨在通過土地租賃、財政獎補、信貸支持、科技轉化、人才培養等政策,推動全市農業產業健康、持續、穩定發展,并為后續政策優化和調整提供重要參考依據。在企業和個人發展方面,《措施》實施在拓寬融資渠道,提升科技含量,降低運營成本,提高市場競爭力等方面夯實企業發展基礎,同時,也為個人或企業發展提供更多機會;在社會反應方面,《措施》實施為本市農業產業發展帶來新機遇,為農村經濟發展注入新血液,為農民收入增長迎來新跨越。
四、《措施》是如何制發的
市農業農村局在深入調查和充分論證基礎上起草了本《措施》,在征求局法律顧問意見后,及時組織召開局黨組會議進行審議。在審議通過基礎上書面征求各鎮(區)、組織部、宣傳部、網信辦、自規局、財政局、科工局、人社局、融媒體中心等部門意見,經過4輪征求意見,市農業農村局進行了認真修改和完善。8月16日,市長辦公會審議通過;10月14日,市政府第5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10月14日,市司法局審查結果為主體適格、權限合法,制定過程中程序合法;12月30日,中共三河市深化改革委員會第41次深改會通過。
五、《措施》實施過程中遇到問題如何應對
《措施》實施過程中,有關職能部門可能會出現監管不到位、執法不嚴格、流轉不規范等問題;企業在享受政策優惠同時也需承擔社會責任,如環境保護、產品質量安全等,可能會增加企業運營成本和管理難度;個人參與農業產業化發展需要土地、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支持,可能超出其承受度。既要看到有利優勢,也要發現實施中潛在問題,對《措施》實施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效果和影響,從以下幾方面應對。一是完善政策體系。持續加大扶持力度,提供更多培訓機會和技術指導,幫助企業和個人提高適應能力;二是建立健全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加強監管執法,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和風險隱患;三是強化政策宣傳和引導。積極宣傳農業產業化發展政策措施,推動農業產業化發展取得新突破,提高社會各界對農業產業化發展認識度和支持度。